采购实施部门:特检质量技术部 日期:20231023
依照《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二)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就专用校准板、防滑鞋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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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HW-03-2023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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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专用校准板、防滑鞋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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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129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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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技术参数、需求方案等)
一、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HW-03-2023026
项目名称:专用校准板、防滑鞋采购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货物清单:
注:“预算金额”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需求的货物为符合德国标准号为DIN EN 16165-2021新标准斜坡法的校准板和校准防滑鞋,用于各种材料表面坡道试验校准程序,详细需求参数如下:
1、校准板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德国标准DIN EN 16165:2021 附件B,条款B.3中所描述的三个标准表面。
1.2参数要求:ST-I, ST-II 和 ST-IIIA三个校准板的表面应满足下表的滑移角和临界值:
1.3尺寸要求:
长度≥1000mm,宽度≥400mm
1.4其他要求:
标准表面的制造商出具证书,说明用于生产本项目的校准板材料与标准号DIN 51130:2014要求的校准板材料序列号是相同的。
2、专用校准防滑鞋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德国标准DIN EN 16165:2021 附件B,条款B.2.4所描述的防滑鞋。
2.2参数要求: 防滑鞋码数:41码
鞋底花纹样式:如图
三、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本单位根据开标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审查为准);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商务需求
(一)关于合格的货物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按标书要求的标准设计,由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确保投标产品为制造商原装正品,符合制造商的免费质保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
2、中标人提供货物以及其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包装完好的、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和各项验收(包括最终验收)标准的;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全套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等其他类似义务。
3、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兼容性。
(二)售后服务要求
此项以提供服务承诺函为准,内容格式自拟,需包含以下内容:
1、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若国家和/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制造商的规定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更换。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2、关于交货
1)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清翠路50号(深圳质安院龙华清湖分部),地址有变化的另行通知。
3)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验收检测和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关于验收
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① 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货物技术性能说明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内容。如产品技术说明书未反映招标项目的所有技术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补充说明。
2、付款方式:货到并经用户验收合格且提供合同全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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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广州岳信试验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索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纳德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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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1日发布招标需求公示,10月19日开标。采购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3家投标供应商进行审查,发现3家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均为同一品牌型号产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故参加评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于10月20日发布流标公告。
经与投标供应商咨询联系得知,结合我院预算以及技术要求,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市场需求及货源较少,只能采购进口产品,品牌基本一致。
经商议,根据《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4项的规定,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审查程序和实施:“选用常规采购方式的自行采购项目,因有效投标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一般至少3家)而导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只有特定范围内有限供应商的”采购,故拟将该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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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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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质量技术部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5929059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755-25923922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和采购实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