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质安院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业务提醒的通知 - 通知公告 -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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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质安院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业务提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2023年第14号)(见附件1),自202442日起,我市电梯监督检验工作将执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简称“新版检规”)。为保证相关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业务能够依规过渡和顺利衔接,现就有关业务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2342日至202441日为新版检规实施过渡期,过渡期满后(202442日起),电梯监督检验(含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下同)应当严格依据新版检规进行。

    二、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执行特殊情况检验的要求

    (一)已办理特殊情况检验告知的情形

    1.事前声明的要求:对于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过渡期特殊情况项目告知工作的通知》(附件2),已在我市各辖区局办理过渡期满后执行检规特殊情况项目告知工作的,在依照新版检规实施电梯安装监督检验(仅适用于乘客与载货电梯)的资料审查申请环节,相应电梯施工单位应在经买卖双方协商确认后,向我院提出“是否执行特殊情况检验”的声明。(注:已办理电梯过渡期满后执行检规特殊情况项目告知工作的项目清单详见我院官网(www.sise.org.cn)“信息公开”频道下的“通知公告”栏已发布的《深圳市电梯新版检规过渡期特殊情况项目告知结果公示》。

    2.不执行特殊情况检验的:后续检验将完全按新版检规要求实施检验。

    3.执行特殊情况检验的:施工单位事前声明、提交相关见证材料并经确认后,在后续检验中,新版检规附件项目A1.2.2.7A1.3.3可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TSG T7006,以下简称“旧版检规”)的要求进行检验,新版检规附件项目A1.2.4.31)、A1.3.12.1A1.3.12.3可以不检验。除此之外的其他检验项目,仍然按照新版检规要求执行。

    (二)未办理特殊情况检验告知的情形

    对于未按照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提前办理过渡期满后执行检规特殊情况项目告知工作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应严格执行新版检规要求。

    三、新版检规实施前申报的电梯监督检验

    (一)尚未完成现场检验的情形

    202442日起,对于已按旧版检规进入资料审查阶段或现场检验阶段,但尚未完成现场检验并形成检验结论的,无论何种检验业务状态(未审查、审查不通过、审查通过、中止检验、改期或取消等),均应按新版检规要求补齐或变更相关资料,后续工作严格执行新版检规要求。对于已办理过渡期满后执行检规特殊情况项目告知的,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的要求执行。

    (二)已完成现场检验且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形

    已按照旧版检规要求完成现场检验且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积极组织整改,及时按照旧版检规要求申报和实施复检。

    如有疑问,可致电我院服务热线40010963331-1-1咨询。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的公告

    2.市市管局关于做好电梯新版检规过渡特殊情况项目告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24

    盖章件PDF市质安院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工作业务提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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