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果复核管理制度 - 考试指南 -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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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果复核管理制度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考试质量,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结果复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申请人对考试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考试当天起3个工作日以内向考试中心提出复核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考试人员本人,且有考试结果复核请求和事实依据,填写《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SIQS-TJKS/JLZD17-01-A/0))并现场提交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或发送至考试中心企业邮箱(kszx@siqs.org.cn)。

     如申请复核事项正在办理;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核的;无具体事实及理由的,不予受理。

     考试中心负责对申请人提出的考试结果复核进行考试档案核查、调取考试视频、召开内部研究,必要时请示分管院领导进行调查处理。

     考试中心在收到复核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反馈申请人。

     申请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诉。

     考试中心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采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考试工作质量。

     

    附件:

    1、考试结果复核申请表

    (SIQS-TJKS/JLZD17-01-A/0)

    2、考试结果复核流程图

    (SIQS-TJKS/JLZD17-02-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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