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校验业务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在深圳市内使用、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的安全阀校验。
二、单位注册
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先在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已经注册的单位可直接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进行安全法校验申请、检验受理回执下载、缴款通知单下载、电子报告下载等。
1.单位注册申请资料
(1)使用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提供,盖单位公章)或个人身份证(单位是个人时提供,摁手指印);
(2)使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单位公章)。
2.单位注册申请流程
将注册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业务邮箱(tjkf@siqs.org.cn)或业务窗口办理使用单位账号注册,详细流程可阅读《网上申报系统账号注册(密码重置)指引》。
三、校验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使用单位登录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安全阀校验点(宝安天宝分部、罗湖红岗院区),约定送检日期。
宝安天宝分部安全阀受理范围:通径≤DN150mm,0.1MPa≤整定压力<22MPa。
罗湖红岗院区安全阀受理范围:通径≤DN65mm,0.3MPa<整定压力<10Mpa。
2.安全阀送检
(1)使用单位应按约定送检日期将安全阀送达申报时选择的安全阀校验点。
(2)深圳市质安院工作人员对申报信息及安全阀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出具《安全阀受理回执》及《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企业除外)。
如需现场校验,申请单位联系检验部门另行约定。现场校验的条件由申请单位提供。
四、检验缴费
(1)企业
在深圳市内使用、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的企业免征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
(2)非企业
缴款单位可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缴费查询”下载相应的《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按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要求进行缴费。
五、报告及安全阀领取
1.检验报告在约定校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
2.报告领取方式
(1)电子报告下载
登录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电子检验报告。电子检验报告与纸质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电子检验报告后视为检验报告已领取。
(2)窗口领取
企业携《安全阀受理回执》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非企业携《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3)自助打印
携《安全阀受理回执》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大厅自助打印区打印报告。打印后视为检验报告已领取。
3.领取安全阀
使用单位到安全阀送检地点凭电子检验报告或纸质检验报告领取安全阀。
六、遗失处理
1.遗失《安全阀受理回执》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自行补打;通过窗口申报的申请单位应出具相应的遗失证明(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补办。
2.遗失《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通过网上申请的申请单位可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自行补打;或凭同一工作编号的《安全阀受理回执》或检验人员现场出具的相关单据,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补办。
3.遗失检验报告
(1)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下载电子报告。
(2)未实现电子化的检验报告,在深圳市质安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检验报告/证书、合格标志补办申请单》(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到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申请补办。
七、安全阀保管期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安全阀的保管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领取的安全阀按废品处置。
官网(网上申报系统入口): www.sise.org.cn
“深圳”微信公众号:
客服中心业务邮箱:tjkf@siqs.org.cn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0755-28079814(宝安天宝分部)
0755-25929729(罗湖红岗院区)
安全阀校验业务受理窗口:
1.宝安天宝分部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天宝路8号
2.罗湖红岗院区窗口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