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法定检验业务办事指南
一、 申请流程
1.注册
如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或遗失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账户密码的单位,应先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我院业务受理窗口添加单位信息或重置密码后方可进行网上申请(详细流程可阅读《网上申报系统账号注册(密码重置)指引》,下载路径:官网首页--客服中心--相关下载--《网上申报系统账号注册(密码重置)指引》):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申请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申请
(1)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按提示填写申请信息,选择安全阀校验点(①宝安天宝分部;②罗湖特检大厦),约定检验日期。
(2)使用单位同意委托深圳市质安院在校验过程中维修有缺陷的安全阀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是否要求修理”。安全阀修理属于委托检验,应在领取安全阀时缴纳修理费。
3.安全阀送检
(1)申请单位应按约定检验日期将安全阀送达申请选择的安全阀校验点。
(2)申请单位向安全阀校验室的工作人员出示申报编号,递交安全阀。工作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阀受理回执》。
二、检验缴费
1.安全阀校验费
(1)企业
属于免征范围的企业,免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2)非企业
缴款单位可登录深圳市质安院网上业务申报系统“缴费查询”下载相应的《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按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的提示进行缴费。
2.安全阀修理费(如有)
安全阀修理费可通过转账或在深圳市质安院业务受理窗口刷卡的方式缴费。
三、报告及安全阀领取
1.检验报告在约定检验(送检)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出具。
2.领取报告
A.领取方式
(1)电子报告
登录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电子检验报告。电子检验报告与纸质检验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电子检验报告后视为检验报告已领取。
(2)纸质报告
凭领取资料到深圳市质安院各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检验报告。
B.领取资料
(1)企业:《安全阀受理回执》
(2)非企业:《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广东省非税收入票据》(电子)
3.领取安全阀
(1)申请单位到安全阀送检地点出示电子检验报告或纸质检验报告领取安全阀。
(2)如安全阀有修理项目的,须在业务受理窗口缴纳修理费后方可领取安全阀。
四、遗失处理
遗失《安全阀受理回执》、《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检验报告的,可登录深圳市质安院安全阀校验网上申报系统自行补打。
五、安全阀保管期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安全阀的保管期限为6个月,逾期不领取的安全阀按废品处置。
深圳市质安院官网: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联系方式:
*宝安天宝分部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天宝路8号
业务电话:28079814、29612861
*罗湖红岗院区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业务申请受理:25929729
检验报告发放:25925208、82400161
业务申请咨询:25928886、25926248
传真:8241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