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办事指南
目 录
一、深圳市初次报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二、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应具备的条件及提交的资料
三、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办事程序及要求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报考条件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大于等于3.8MPa的蒸汽锅炉及长输管道除外)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20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具有相应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知识和法规知识,具备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2、电梯安全管理(A4)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20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电梯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法规知识;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A5)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20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含2年)起重机械作业或者机电类管理工作的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法规知识;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A8)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20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法规知识;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报考条件
1、锅炉司炉(G2、G3)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个月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锅炉操作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2、锅炉水质处理(G4)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矫正视力正常,无色盲;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个月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锅炉水处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3、压力容器操作(R1、R2)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所申请项目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所申请项目的工作岗位从事相关的操作实习半年及以上;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压力容器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安全管理和法规知识,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4、气瓶充装(P1、P2、P3、P4、P5)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所申请的气瓶充装项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个月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安全技术知识和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5、压力管道巡检(D1/长输管道除外)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压力管道巡检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能胜任压力管道巡检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1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6、电梯电气维修(T2/安装除外)、电梯司机(T3)报考条件: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所申请项目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3个月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的实习经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电梯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7、起重机械电气维修(Q2/安装除外)、起重机械指挥(Q3)、起重司机(Q4、Q6、Q8、Q9、Q10):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所申请项目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作业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8、车辆维修(N1)、场车司机(N2、N3、N4、N5):
(1)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经过专业培训,具有规范相应要求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
(5)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6)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报考者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1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3、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于申请表上,照片背面备注姓名);
4、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
5、健康证明或体检表(对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有医院出具的无妨碍本工种项目的健康证明, 1份)
6、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考核大纲规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
7、由用人单位或者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考核大纲规定与申请项目一致的实习证明。
二、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方法
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向考试机构——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报名。
(二)、申请复审的条件
1、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另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的特殊要求;
4、在复审期限内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2个月(在相应考核大纲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没有造成事故的;
6、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申请复审者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申请人已填写好、齐全完整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
3、持证期间用人单位出具的中断所从事持证项目的作业时间未超过1年的证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对于换证人员需提供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5、医院出具的本年度体检报告(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时,1份);
6、持证期间用人单位或专业培训机构出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证明(内容和学时等需求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1份);
7、在有效期内的没有违章作业等不良记录的证明;
8、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须参加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明。
对于异地取证及在异地进行复审的人员还须提交当地发证机关出具的发证证明或复审证明和是否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违章操作现象,是否造成事故的情况报告。
注1:①一定要是本单位的行政公章,不能是某部门章;
②一定要按填表要求中有关规定逐项填写,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内须注明申请人的身体状况是否能够适应所申请作业项目的需要,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及违章操作现象,是否造成事故。
③表中字迹须是同一笔迹。
注2:如在申请表中其聘任单位已注明其身体状况满足所从事作业项目的需要,且相应安全技术规范无特殊要求时可不需体检表。
三、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办事程序及要求
(一)、考核项目
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修改《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检总局修改2014年第114号)的分类规定,由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组织进行考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项目见下表。
序号 |
作业项目 |
代号 |
1 |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
A3(额度工作压力≥3.8MPa的蒸汽锅炉、长输压力管道除外) |
2 |
电梯安全管理 |
A4 |
3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
A5 |
4 |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A8 |
5 |
二级锅炉司炉 |
G2 |
6 |
一级锅炉水质处理 |
G4 |
7 |
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 |
R1 |
8 |
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 |
R2 |
9 |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 |
P1 |
10 |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 |
P2 |
11 |
溶解乙块气瓶充装 |
P3 |
12 |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 |
P4 |
13 |
车用气瓶充装 |
P5 |
14 |
电梯电气安装维修 |
T2(安装除外) |
15 |
电梯司机 |
T3 |
16 |
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 |
Q2(安装除外) |
17 |
起重机指挥 |
Q3 |
18 |
桥门式起重司机(含岸桥) |
Q4 |
19 |
门座式起重司机 |
Q6 |
20 |
流动式起重司机 |
Q8 |
21 |
升降机司机 |
Q9 |
22 |
车辆维修 |
N1 |
23 |
叉车司机 |
N2 |
24 |
内燃观光车司机 |
N4 |
25 |
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
N5 |
26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
D1(长输压力管道除外) |
(二)、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
1、办理程序
深圳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流程
2、注意事项
(1)、培训机构根据其培训情况,可电话向考试机构受理人员申请考试批次,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系统录入考生信息。
(2)、需报考的人员/培训机构请按2015年考试计划安排提前10个工作日携相关资料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报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可在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网站客服中心表格(http://www.sise.org.cn/articleDetail.do?kind=BGXZ)相关下载栏内下载。
(3)、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专人受理申请资料,当场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并与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资料进行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或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对于数量较多,当场不能完成审查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或要求通知申请人。
对于报考资料齐全,已缴纳考试费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考试中心在正式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放考试安排。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与实际操作考试两个科目,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两科均合格方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实行闭卷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按照考试大纲规定分别采用实际操作或口试或卷面简答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允许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仍不合格者,应当重新考试。
(5)、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内),考试机构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成绩汇总及成绩审定和录入,培训机构可登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系统(http//203.175.146.227/)查询考试结果。
(6)、考试机构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机关的行政许可申报工作,并携有关资料报市局发证机关办理行政许可。
市局发证机关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报送资料的审查;对同意受理的申请,依法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
(7)、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接市局发证机关审批通知后,于6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的打印、照片的粘贴及制作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送市证发证机关加盖钢印、公章,通知考核合格的人员/培训学校领取证书。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单位: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地址:深圳宝安区龙华镇大和路清湖工业园创业路6号 深圳市特检院清湖分部
各责任人员联系电话
姓名 |
责任岗位 |
联系电话 |
陈巧苗 |
报名受理 |
28079206 |
温小越 |
档案管理员 |
28079281 |
陈云娥 |
考务管理 |
28079281 |
许婧 |
考务管理 |
28079283 |
王智 |
考务管理 |
28079283 |
谢昭瑜 |
考务管理 |
28079330 |
传真:28079206
投诉电话:28079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