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单位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相关试验事项;
2.确定需进行的试验项目后,申请单位提交与试验项目相对应的《样品参数配置登记表》和其他的规定文件与资料;
3.型式试验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与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与资料进行审阅,能够实施试验的,向申请单位发送已确认的申请单,并告知申请单位初步的试验计划;不能实施试验的,向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二、试验
1.电梯部件与起重机械部件型式试验应当在型式试验机构内进行。确需结合整机或者在制造单位试验场地内进行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说明原因。试验前,型式试验机构将委派抽样人员前往申请单位进行样品的抽样;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应当在制造单位或者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井道内进行。《超常规电梯参数表》中所列电梯或者仅为单个项目使用的结构特殊电梯,可按规定程序在使用现场进行试验;
3.起重机械整机型式试验应当在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室内进行。由于样机结构、尺寸等原因无法在试验室进行的,可按规定程序在制造单位或使用现场进行试验;
4.型式试验机构在与申请单位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完成试验,并在试验工作(含对文件与资料的审查)全部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合格的,同时出具《型式试验证书》。
三、缴费
1.型式试验机构最迟在试验全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送《检验检测合同》;
2.申请单位收到《检验检测合同》后,应及时按照以下汇款信息完成缴费。
单位名称: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红岭支行
账号:633840066020010
3.型式试验机构在确认收到申请单位支付的试验费用后,将发票邮寄给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在付费后一个月内如果未能收到发票的,请及时致电查询。
四、报告、证书发放与样品退样
1.型式试验机构在确认收到申请单位支付的试验费用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放报告和证书;
2.在报告和证书发放后一个月内,型式试验机构将试验样品及时退还给申请单位。
五、信息发布
型式试验机构在出具型式试验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上传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公示平台,公示平台地址:http://xssy.cpase.org.cn:8080/eqptest/login.jsp,申请单位可通过其本单位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查询证书信息。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与受理:0755-25923466,28079821,szlift@sise.org.cn
发票查询:0755-28079821
投诉与建议:0755-28079351
试验室工作地址与样品收货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清湖清翠路50号,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龙华清湖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