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 特殊采购方式招标公示 -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栏目列表
  • 招标需求公示
  • 中标结果公示
  • 合同公示
  •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 其他公告
  • 农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附件:1655867166479.docx

    采购部门:农检基建物业办         日期:2022/6/22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农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采购编号:202215

    采购项目名称:农业科技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78300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技术参数、需求方案等)

    一、项目概况:深圳市农业科技大厦(以下简称农科大厦),物业类型:高层办公楼,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茶光路1085号。占地面积7000.60平方米,建筑面积16136.68平方米。

    二、服务范围

    1、大厦红线以内所有公共区域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及绿化。

    2、项目简介

    1)农科大厦地上1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16136.68平方米。

    2)除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设备用房、食堂与物业管理用房等)归大厦所有使用单位共同使用外,农科大厦一层、八层、九层、十层、十一层、十二层、十三层归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办公、实验使用。

    三、服务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必须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物业服务通用规范》(SZDB/Z 422011)及其他各类行业规范。

    2、中标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

    3、中标方工作人员均应统一着装,佩戴企业标志,服务主动、用语礼貌、仪表端庄、行为规范。中标方应向采购单位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和制度,在受理采购单位报修、求助、咨询、投诉时,记录要清晰,尽快处理并应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存档。中标方应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和政府颁发的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服务质量管理,定期检查服务情况,接受采购单位的投诉,纠正服务行为,并在服务区域公示。

    4、中标方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对采购单位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中标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5、中标方不得擅自改动红线内所有的房屋、管线、设备等的位置和用途,如需改动必须报采购单位。

    6、中标方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中标方应对物业建筑资料、维修资料等信息进行计算机动态管理,随时更新,并安排专人保管档案资料。

    8、合同终止时,中标方应向采购单位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并在约定时间内向采购单位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9、考虑到农科大厦位于西丽高铁新城建设拆迁红线范围,投标单位需充分考虑建筑物拆迁后终止服务的可能性,提前评估经营风险,届时采购人将以最后服务日作为服务完结点结算物业服务费。

    (具体需求方案详见附件)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安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农科科技大厦面临拆迁,尚未确定具体搬迁时间。经咨询施工方,如资金即日起到位仍需23个月的建设时间,工程交付后我院仍需2个月的搬迁时间,总计需要5个月左右完成搬迁工作。

    二、农业科技大厦由三家单位共同使用,另外两家已完成项目采购,中标人为同一供应商(安民物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同一红线范围内物业项目应由一家物业公司统一管理,以免造成管理混乱,权责不清。

    三、搬迁前的过渡期内,我院大量现成协调工作需要现在物业公司配合支持,临时更换物业将对各项工作带来不便,如重新招标更换物业公司,交接工作涉及人员、设备设施、资料、台账等,交接时间至少需要3个月。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6月22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基建物业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1085号8楼

    联系人:勾峰    联系电话:26903227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82286363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办公室(农检)和采购部门。

    网站地图  
                               工作时间:8:30-12:00(上午) 13:30-17:00(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