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安院2021年第二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特检基建物业办 日期:2021年9月14日
依照《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质安院2021年第二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GC—05—2021006 |
采购项目名称:质安院2021年第二期日常零星修缮项目 |
项目预算金额: 910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内容:质安院红岗本部及各分部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等零星修缮工程。
用途:质安院本部及各分部基建零星修缮。
数量: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需求:投标单位需要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营业资质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足够的技术能力来履行合同。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众工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华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特检基建物业办为保障我院建筑设施的安全、质量和使用部门的需求,对各分部的部分建筑进行修缮。基建办于2021年8月27日按照流程对外进行了公开招标。但因为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地点分散、工期时间长以及价格总体偏低等因素,所以招标参与单位应标不积极,截止2021年9月9日17:00只有深圳市宝华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工装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投递了标书,不满足最少三家的报价,此次招标失败。
依照《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对于10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的,若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文件或需求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实施采购。
特检基建物业办为了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在第一次招标失败后,申请该采购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最低价法进行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9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部门:特检基建物业办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504、505室
联系人:刘工/吴工 联系电话:0755-25921963/25920639
采购牵头管理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 0755-25923922 传真: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和采购实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