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门:农检质量控制和标准部 日期:2023/4/7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实验室检测废液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202308 |
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废液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 |
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10200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技术参数、需求方案等)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要求,本院实验室检测过程产生的农药废液、有机检测废液、废酸、废空容器、废弃化学品、废过滤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不能随意排放、弃置或转移,需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运输和处置。服务要求如下:
1、乙方按照我院安排及时收取检测废液/废物,并自备获得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收运车辆/司机;
2、乙方收运车辆的司机和装卸人员作业时应文明作业,遵守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3、乙方人员交接废物时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各项内容详细填写,并作为核对废物种类、数量和收费的凭证;
4、收费价格按商定单价计算,废物计量按实际产生量过磅为准,次月结算,合同期内支付上限为102000元。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为工业企事业单位提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具有《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能处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类危险废物中的39类,建立了涵盖从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到处理处置、综合利用、焚烧、安全填埋、达标排放全过程的危险废物集中治理体系,是处理手段最全、技术实力最强、运营管理最为规范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通过“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官网”政务服务里的“危废经营许可证核发”,查询到深圳市有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内唯一一家有资质能处置本院所有种类固体废物的单位。
为了保证检测废液及危险废物处置工作顺利,保障检验检测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规定,申请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此项目单一采购来源。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14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农检质量控制和标准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南侧1085号农业科技大厦1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5-86721159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55-82286363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办公室(农检)和采购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