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文书档案整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征求意见公示
采购实施部门:综合部 日期: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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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院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规定情形,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文书档案整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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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FW-01-2025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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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文书档案整理委托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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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77,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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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
本项目主要针对采购人文书档案整理与数字化辅助服务工作。
1.按照公文归档整理标准对采购人文书档案开展整理。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排序、辅助扫描与信息录入、盖归档章、装订、装盒、盖盒、贴脊背、制作目录清册和移交清册、质量检查、归还上架等工作。对于规则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行业习惯执行。
2.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出服务方案。
3.被委托人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其派出的工作人员应与被委托人签订保密协议并抄送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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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聚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行佳亿捷档案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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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院于2025年9月 12日按采购流程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截至2025年9月18日,因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违规情况,导致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不符合院内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标失败。2025年10月23日按照流程对外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招标,经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仅有2家,是深圳市聚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行佳亿捷档案数字化技术有限公司,因本项目投标人不足法定3家要求,招标失败,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了流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致公开招标失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但符合下列情形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二)招标文件公布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三)招标程序符合规定。”。根据我院现行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4项的规定,该项目可按照规定将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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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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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实施部门: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综合部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第四工业区龙田北路特检基地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25926938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财务分部
联系电话:25923922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财务分部和采购实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