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申请农检东部中心(黄阁翠苑)食堂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
采购编号:202314 |
采购项目名称:农检东部中心(黄阁翠苑)食堂租赁项目 |
项目预算金额:66000元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用途、数量、技术参数、需求方案等)
我院农检东部中心(黄阁翠苑)办公点物业无法达到建设食堂标准,为解决食堂使用场地问题,计划租赁位于该办公点同一小区内的物业作为饭堂。中标人及出租的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C}一、{C}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二、出租楼层位于二楼,面积约128平方米。
三、具备设立食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油烟排放渠道、通风消防设施等。 |
拟定供应商名单:王小江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2020年至今,我院向王小江租赁黄阁翠苑8栋4单元208物业作为农检东部中心(黄阁翠苑)办公点食堂场地,为满足食堂用餐条件,我院已对该场所投入了经费进行前期改造。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三)规定,为了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保证日常用餐的延续性,同时考虑改变场所涉及搬迁费等情况,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9月6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农检基建物业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1085号8楼
联系人:勾工 联系电话: 0755-26903227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55-82286363 |
备注:社会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计划财务部/办公室(农检)和采购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