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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下载:1717485794093.pdf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音像记录仪采购                     

    预算金额(元) 105000.00                  
        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编号HW-03-2024010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则需在投标时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截止投标后采购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项目需求
    (一)货物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金额(元)

    总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音像记录仪

    300

    350

    105000.00

    拒绝进口

    说明

    1.备注栏注明“拒绝进口”的产品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注明“接受进口”的产品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

    )技术要求

    1.镜头

    1.1镜头

    广角镜头

    1.2像素

    ≥800万

    1.3光圈

    F≤2.4

    1.4光学结构

    ≥4镜片+IR

    1.5对角(D)

    D≥135°

    1.6水平(H)

    H≥120°

    2.视频

    2.1视频格式

    mp4格式(还具备其他格式选择也可)

    2.2视频编码

    H.264或更优

    2.3视频分辨率

    含4K、2K、1296、1080P、720P可设置

    2.4视频帧率

    30帧/秒或更高

    2.5影像比例

    支持16:9或更多比例可选

    2.6缩时录像

    支持缩时录像

    2.7宽动态模式(HDR)

    支持宽动态范围拍摄

    2.8音频

    音频采样率:≥48kHz

    音频量化位数:≥16bit

    3.图片

    3.1图片分辨率

    含3840*2160、2560*1440、2340*1296、1920*1080、1280*720可设置

    3.2图片格式

    jpg格式(还具备其他格式选择也可)

    3.3边录边拍

    支持边录边拍

    4.主要参数

    4.1显示屏

    ≥1.4寸

    4.2存储

    ≥64GB,配备TF卡或内置存储,速度不低于A2 U3

    4.3热点WiFi

    自带热点WiFi

    4.4软件

    手机或平板电脑可通过连接热点WiFi,实时控制仪器拍照、录像、查看视频,并能够下载视频和照片到手机、平板电脑上,控制软件支持安卓和IOS系统

    4.5旋转拍摄

    可手动调镜头≥180°范围内的任意角度

    4.6补光灯

    仪器自带补光灯

    4.7扬声器和麦克风

    内置扬声器和麦克风

    5.电   池

    5.1连续工作时间

    可持续录像约4小时(2K模式下)

    6.系统功能参数(可用手机或平板电脑连接进行系统设置)

    6.1影像旋转

    支持(按键开启图像翻180°)

    6.2循环录像

    可选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等

    6.3静音录像

    支持(可开启/关闭)

    6.4时间水印

    支持(可开启/关闭),可设置时间格式(YYYY-MM-DD)

    6.5延迟录像

    支持(开启后可选5秒、10秒、20秒、30秒等)

    6.6延迟拍照

    支持(开启后可选2秒、5秒、10秒等)

    6.7屏幕休眠

    支持(可选30秒、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等)

    6.8自动关机

    支持(可选1分钟、3分钟、5分钟、10分钟等)

    6.9语言设置

    有简体中文可设置

    6.10时间设置

    热点Wi-Fi连接上手机后自动同步手机时间日期

    6.11Wi-Fi开关

    可选择开启热点Wi-Fi或关闭

    7.仪器主体

    7.1尺寸

    ≤110mm*40mm*25mm(长*宽*高)

    7.2重量

    ≤100g

    7.3背夹

    背夹具备磁吸能力,可吸附金属表面;能将仪器夹持于胸前;可连接磁吸支架(内牙螺纹连接),也可连接常用的相机或摄像机三脚架

    8.其他配件

    8.1信号放大器

    作为中继器放大仪器热点Wi-Fi信号(范围≥5米),自带电源或配备移动电源供电

    8.2磁吸支架(强磁)

    支架的磁吸底座直径≥85mm,支架软管长度不≥400mm,在不扶持支架的情况下,摆动仪器调拍摄角度,磁吸支架不可从金属表面脱落

     

    (三)商务要求

    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验收:

    1)产品数量、品牌、型号等信息与投标资料报价表一致;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签收货物验收报告:

    ①设备全新外观无伤痕变形或明显修饰痕迹;

    ②如有国标,符合有关规定;如无国标,则按照行业标准;如无国标及行业标准,则按双方约定执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测证实是真实的。检验及免费保修期内达到的性能指标与要求一致,达到或优于相应标准;

    ③技术文件资料、配件等已按规定数量移交完毕;

    ④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合格。

    投标人提供的各种文件载明的内容应保证真实,其技术数据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第三方按照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是真实的,否则视为不合格。

    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在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所有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3.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若国家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或制造商的规定执行(取高者))。

    2)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人员配备、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以及书面提出保修、维护服务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3)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于24小时内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4.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收到中标提供符合规定增值税普通发票(纸质或电子发票均可)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

    5.知识产权:中标所提供的产品(含软件)不得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需要使用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中标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并由中标承担费用。

    四、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应包括货物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成本、利润、税费等情况自行决定报价。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4.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五、项目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逾期交付全部且合格的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经修理或者更换后仍不合格的,或实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含软件)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若承担了因中标供应商 过错而导致的任何停止使用或者赔偿责任的,除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外,还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5.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未及时提供维修等服务时,采购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中标供应商产品存在质量瑕疵等问题而侵犯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权益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先行承担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全额赔偿或补偿。
        7.采购人违约的,应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双方因履行本项目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采购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评审标准

    在符合招标文件/需求文件中所有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偏离不可负偏离,正偏离算符合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

    、投标报价需要材料及招投标期限

    1.报价所需材料:

    1承诺函(附件1

    2报价表(附件2);

    3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偏离表;(附件3和附件4

    4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5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提供投标授权代表人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信息,信息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

    8)售后队伍人员联系信息;

    9)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未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序号1)至6)是必须提供的材料,不提供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序号(7)视招标文件要求,如招标文件中无其他证明材料要求可不提供)

    2.招标截止日期20246121700前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即可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超期无效

    3.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因未按要求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及封面不注明投标项目信息使采购人无法确认投标项目或无法联系投标人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自行负责),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4.投标文件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

    5.快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祝龙田路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约50米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  联系人:庄工  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公司已悉知项目报价要求和项目违约责任,承诺按项目报价要求提供报价,并接受项目违约责任条款。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表

    1   报价要求

    1.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  “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货物分项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交货期

     

    大写:                   

    小写:                   

     

     

     

    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制造厂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3

    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的“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2.本项目为最低价中标,所有技术要求不可“负偏离”,投标文件出现偏离情况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表中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来自于第三项第二条“技术要求”,投标人须逐条填写在本表中,并按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填写相应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并对应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响应。此表可延长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4:

    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

     

     

     

     

    说明:

    1.上述表格中的“偏离情况”栏中应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2.本项目为最低价中标,所有技术要求不可“负偏离”,投标文件出现偏离情况为“负偏离”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表中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来自于第三项第三条“商务要求”,投标人须逐条填写在本表中,并按所投产品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填写相应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并对应招标技术要求一一响应。此表可延长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5: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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