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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下载:1742374046551.pdf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FW-03-2025007

    (二)项目名称:QCC活动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3.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采购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八)项目背景

    品质管理圈(以下简称“QCC”)是一种以我院品质控制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为单位,通过团队协作、问题分析、持续改进等方式,解决生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提升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质量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参与质量改进的积极性,培养员工问题解决能力,推动全员参与质量文化建设,我院拟开展QCC活动。

    二、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为基本内容,不可负偏离)

    1.QCC活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QCC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逻辑活动推进实务、活动流程、工具方法、案例分享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QC小组成员、推进者、管理者等其中:

    1)建立共识和推进制度(不少于3天,线下课程):开展企业推进制度(管理办法)沟通会,进行《QCC活动基本理论与逻辑》和《QCC活动推进实务》课程培训,使全员了解QCC基础知识和改善逻辑,建立QCC共识;

    2)骨干培养(小组长/圈长)(不少于2天,线下课程):开展《QCC圈长培训》专题课程培训,主要让QC小组成员掌握质量控制七工具(关联图、系统图、亲和图、矩阵图、PDPC法、箭条图和矩阵资料解析法)的使用,让各小组的圈长和骨干成员掌握QC推进的技巧及如何建立高效的QC小组来共同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组建QCC小组和开展课题研究(可以与QCC活动培训同步进行):动员工积极性,系统、扎实推进QCC活动,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选题实施针对性指导,帮助各QCC圈长带领小组成员进行课题研究;

    2)选择不少于6个重点课题项目(由采购人选择确认)进行全过程跟踪辅导,并且在线接受咨询和辅导;

    3)提供长期课题的资料准备和整理(时限为合同期内);

    4)协助各QCC推进专员和圈长带领小组成员进行课题研究,针对PDCA各阶段的10个步骤或节点进行现场辅导,现场辅导不少于42小时

    3.QCC活动推广学习:组织QC小组骨干与市内QCC推进优秀企业进行标杆交流学习不少于1次。

    (二)服务要求

    1.业绩和团队:服务商应具备丰富的QCC活动培训和指导经验,拥有专业的师资团队和成熟的培训体系安排项目负责人一名(仅限一人),其他服务人员视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服务商进行人员调整时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

    2.活动方案:服务商应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QCC活动方案,并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服务。

    3.服务响应情况:服务商应积极配合采购完成QCC活动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4.企业能力:服务商能够为采购人搭建/组织与其他企业交流学习的平台,具备推荐参加省级(含)以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能力。

    验收标准

    1.服务方提交相关培训的课件、不少于5天培训的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等培训的见证材料;

    2.QCC小组活动辅导记录,不少于6项(提供辅导照片/记录、成果报告等资料),辅导时长确认表(辅导时长确认表需辅导老师完成辅导后与QC小组圈长或或成员签字确认);

    3.参加其他优秀企业QCC活动交流学习的照片或签到表;

    4.QCC活动项目资料完整、规范,交付的材料纸质形式1套,电子形式1套;

    5.服务验收时间,2025年12月10日前,交付后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6.验收报告签署,各项验收材料齐全,采购人验收合格,才可签署验收报告。

    服务商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服务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服务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服务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截止投标后、评标前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项目情况,评分要素和具体分值如下:

    价格部分(30分)

    1

    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分=Z/Sn×30

    其中: Z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最低投标报价。

    Sn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

    注: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技术部分(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最高分值

    评分准则

    1

    项目负责人

    (仅限1人)

    8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证书或工作经验的可得分最高8分:

    1.具有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中级)或以上证书得2分

    2.负责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含)以上QCC获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6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如果是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缴纳证明的,则提供对应的劳动/用工合同);

    2.提供项目合同页、项目验收报告、QCC获奖项目证书或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2

    服务团队其他成员

    15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得分,最高15分:

    {C}1. {C}服务团队成员具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高级诊断师的,每个证书3分,最高9分;

    {C}2. {C}服务团队成员具备全国质量管理小组评委证书的,每个证书3分,最高6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服务团队成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提供服务团队成员社保缴纳证明(服务团队成员为企业自有员工的,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如果是退休返聘人员或为特聘专家,则提供对应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聘请证书等,聘期到期时间不早于2025年12月10日),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3

    项目活动方案

    16

    (一)评分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1.QCC活动认知培训计划,拟进行培训的课程

    2.骨干/人员培养计划

    3.组建QCC小组和开展课题研究计划/方法

    4.成果展示计划;

    5.外部交流学习、参加竞赛计划;

    (二)评分依据:

    以上方案内容,每满足一项2分,最高10不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与上述内容无关的0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

    优评分标准:方案符合实际、完整、规范、思路清晰,内容阶段合理,6

    良评分标准:方案较符合实际、较完整规范、思路较清晰,阶段内容操作性一般3

    评分标准:方案较普通、完整性规范性一般,思路不够清晰,阶段内容可操作性差1分。

    4

    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

    12

    (一)评分内容:

    2022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同类服务QCC活动、质量管理提升活动业绩的,提供一个业绩得3,满分1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可重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且提供的材料各项信息不得有任何遮挡;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涉及网站截图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导致评委无法识别的不计得分。

    5

    企业能力

    16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有搭建QCC交流平台并组织QCC活动竞赛经验的,每场得4分,最高12分。

    2.投标人有推荐企业获得省级(含)以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荣誉的,得4分。

    (二)评分依据:

    1.内容1提供投标人主办/协办的QCC活动交流竞赛活动的沟通函/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等其中一项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修能够体现为投标人主办/协办的QCC活动;

    2.内容2需提供省级(含)以上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开展工作的通知/联络函/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3.采购人通过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关键信息无法进行判断的,不得分。

    6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3

    (一)评分内容:

    1.具备有效的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与质量提升和质量创新相关的,3分。

    (二)评分依据: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www.cnca.gov.cn 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计分。

    、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前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各办公地点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 包干总价中已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工项目所需的人工劳务、材料、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保险、资料归档、周边关系协调、不可预见风险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验收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调整(另签协议约定的除外)

    2.投标服务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服务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服务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服务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服务内容的综合价。投标服务商未填综合单价或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价内。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盖章且投标服务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10日(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经采购人对项目验收合格且投标服务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之日10日(工作日)内支付余款

    (五)履约担保金:本项目无履约担保金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投标方式及要求

    (一)投标起始截止日期:2025年3月19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12:00前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采购人进行内部开标

    (二)联系人:周燕宝  联系电话:0755-25929059

    (三)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除服务要求外均不可出现负偏离,出现负偏离做投标无效处理。

    )其他要求:

    1.投标所需材料: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一)

    2)报价单(附件二)

    3)项目悉知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三)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

    7)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

    8)服务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五,表单上的人员(如有)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龙田北路1号特检基地13楼)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25929059


    附件一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QCC活动项目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编号FW-03-2025007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单位为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8.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附件二

    报价表

    1报价要求

    1.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报价表”报价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交通费、技术培训费、咨询费、资料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FW-03-2025007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备注

     

    大写:

    小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

    日期:        

     

    附件三

    项目悉知承诺函

     

    致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贵方发布的招标文件(采购编号:FW-03-2025007)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并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同时,我方将积极配合贵方的各项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及合规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澄清,我方将及时与贵方沟通。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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