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FW-01-2023025
(二)项目名称:市质安院特检领域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管理服务费标准最高限价200元/人/月。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1.采用现场服务方式,服务时间为1年期,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2.乙方根据甲方项目服务要求增减服务人员;按照岗位类型设置不同,招聘符合岗位资质要求的人员。
3.乙方必须与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服务人员与乙方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4.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等劳务报酬的发放。
5.服务岗位
派遣工作岗位名称 |
岗位性质 |
工作地点 |
派遣人员数量 |
派遣期限 |
备注 |
辅助后勤岗 |
辅助性 |
深圳 |
若干 |
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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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管理岗 |
辅助性 |
深圳 |
若干 |
以实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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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业务岗 |
辅助性 |
深圳 |
若干 |
以实际为准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证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中作出声明);
4.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制形式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1)
五、服务需求
(一)服务期:
自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与我院签订一年期限合同。
(二)报价要求:
1.管理服务费标准按每人每月报价。
2.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出服务方案。
六、投标方式
(一)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17:00截止。
(二)投标文件构成及要求:
1.投标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文件(包括拟投入本派遣项目管理人员工作经验、执业资格证明文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资质认证材料及其他重要资质凭证);
3.服务管理整体方案、人员储备及招聘途径等陈述文件(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方法、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质量保障、信息保密、人员储备、招聘途径等方面内容);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2)
5.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应装档案袋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起封”字样。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
3.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4.所有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208
联系人:罗艳 电话:0755-25929056
附件:1.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