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下载:1700192413841.pdf
一、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测厚仪采购
采购编号:HW-03-2023031
预算金额:119200.00元(含税)
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所有技术需求和商务需求均不可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货物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测厚仪 |
台/套 |
4 |
29800.00 |
119200.00 |
|
预算总金额:(大写) 壹拾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小写(¥):119200.00.00元 |
注:“预算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二、技术需求
(一)功能要求:
1.可显示A扫描波形,便于对复杂工件进行回波分析和测量;
2.具有多种测量方式,可设置空白以屏蔽余震或杂波;
3.仪器可适配多种类型探头;
4.可穿透涂层测量,可分层测厚;
5.任何模式下分辨率有0.001、0.01、0.1毫米可选;
6.增益调节范围0-99dB;
7.可调电压可变脉宽方波脉冲发生器;
8.具有单值B扫描显示功能;
9.具有报警功能,可自由设置报警上、下限;
10.具有差值、最大最小值显示方式;
(二)设备主机参数
1.显示分辨力 |
0.001mm 或0.01mm或0.1mm可选 |
2.声速调节范围 |
包含550 m/s~18000m/s (范围:0.1-600mm) |
3.显示器 |
彩色液晶显示器,具有背光灯 |
4.测量功能 |
适合测量金属、塑料、PE材料、复合材料、陶瓷、玻璃及其他任何超声波的良道导体。 |
5.特殊材料测量 |
可测量比如含钼类不锈钢(316、317等)、PE材料、复合材料、陶瓷、玻璃钢、球化率极差的铸铁、灰铁等材质。 |
6.设置锁定 |
对校准数据等进行锁定 |
7.脉冲发生器 |
可调方波脉冲发生器 |
8.发射脉宽 |
随探头频率改变 |
9.增益范围 |
0~99dB,1dB步进 |
10.频率范围 |
0.5 Mhz~20Mhz |
11.测量速率 |
标准(4Hz)、快速(20Hz) |
12. 探头设置 |
10组固定探头设置和22组自定义探头设置 |
13.数据存储 |
≥500个数据文件,每个可存储至少1000的测量值和波形 |
14.电源 |
配备可充电锂电池+充电器 |
15.语言 |
中文、英文可调 |
16.外壳 |
耐冲击、防尘、防溅,满足IP65 |
17.适用标准及规范 |
Q/HD SDF0001-2014超声波测厚仪
JJF 1126-2004超声波测厚仪校准规范
GB/T 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
18.标准配置 |
(1)主机
(2)5MHz双晶探头
(3)耦合剂
(4)标准试块
(5)2.25MHz单晶接触探头
(6)铸铁 探头
(7)5MHz单晶接触探头
(8)15MHz单晶带延迟块探头 |
(三)探头参数
探头类型 |
测量范围(钢) |
示值误差 |
使用模式 |
5MHz双晶窄脉冲探头 |
1.2~225.0mm
3.0~100.0mm |
H<10mm,±0.05mm;
H≥10mm,±(0.01+ 0.5%H)mm |
标准
回波-回波 |
5MHz单晶接触探头 |
5.0~225.00mm
5.0~100.00mm |
H<10mm,±0.05 mm;
H≥10mm,±(0.01+ 0.5%H) mm |
标准
回波-回波 |
2MHz双晶探头:
铸铁探头 |
3.0~300.00mm |
H<10mm,±0.1 mm;
H≥10mm,±(0.01+1%H) mm |
标准 |
1MHz单晶接触探头 |
10.0~500.00mm |
H<10mm,±0.1 mm;
H≥10mm,±(0.01+1%H) mm |
标准 |
15MHz单晶延迟块探头 |
3.0mm~20.0mm
0.25mm~10.0mm |
H<10mm,±0.05 mm;
H≥10mm,±(0.01+ 0.5%H) mm |
界面-回波
回波-回波 |
注:上述参数中的范围值可大于该范围,但需包含该范围值,否则视为负偏离。
三、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
2、 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本单位根据开标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审查为准);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商务需求
(一)关于合格的货物
1、中标人所供货物应按最新的国际标准和/或行业标准和/或企业标准设计,由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确保投标产品为制造商原装正品,符合制造商的免费质保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
2、中标人提供货物以及其配件是全新的、完整的、包装完好的、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和各项验收(包括最终验收)标准的;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全套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等其他类似义务。
3、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兼容性。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年(若国家和/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制造商的规定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更换。
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更换由于元件缺陷及制造工艺等问题而发生故障的产品。
3)操作软件维护升级:除后台数据可自行维护外,操作软件终身可接受免费维护与升级。
2、关于交货
1)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天(日历日)内。
2)交货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西路1032号特检大厦。
3)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关于验收
1)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中标人如有需要):
① 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② 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性能满足要求。
4、技术培训
投标人就设备的调试、使用和维护等培训采购人指定的相关人员,直到受训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护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使用、检修、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货物技术性能说明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说明书、货物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内容。如产品技术说明书未反映招标项目的所有技术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补充说明。
2、付款方式:货到经用户验收合格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日(日历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五、投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价格不得超过项目预算总价,否则标书失效。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报价所需材料:
1)承诺书(附件一)
2)报价单(附件二);
3)商务要求偏离表、技术偏离表;(自拟,格式参考附件三和附件四)
4)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5)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7)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五)
8)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投标代理人、单位主要成员、涉及到本项的技术人员等上述人员近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有)。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文件需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招标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4日17:00前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即进行质安院内部开标。
5、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质安院。
快递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 联系人:周燕宝 电话:25929059
附件一
承诺函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单位为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8.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报价表
1 报价要求
1.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 “报价总表”报价包括货物总价、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等有关费用。
1.3 “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货物分项报价,并分别列出“品牌、型号、产地及制造厂商”。
1.4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
大写:
小写: |
|
分项价格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品牌 |
制造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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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技术偏离表
1.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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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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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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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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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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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商务偏离表
1.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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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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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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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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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