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
拍摄剪辑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024年7月1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深圳市等有关文件要求,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决定对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拍摄剪辑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FW-01-2024013
2.项目名称: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拍摄剪辑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 144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144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拍摄剪辑服务 |
1 |
项 |
详见项目需求 |
无 |
7.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五个半月,时间是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在第一次或者第二次的合同结束后,根据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但项目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须按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服务内容
1.技术需求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需求明细 |
1 |
制作团队 |
提供专业拍摄方案及执行团队,指派专门沟通负责人。 |
2 |
剧本及策划方案 |
按照指定内容提供专业剧本及相关策划方案。 |
3 |
拍摄设备 |
使用专业拍摄设备拍摄,(输出格式包括并不低于4k 120帧,mp4或mov视频文件),配备专业拍摄团队跟进流程内所有拍摄任务。 |
4 |
剪辑技术 |
具备商业级剪辑能力,需要对拍摄内容进行专业剪辑、配乐、配音、调色、调度。 |
5 |
特效制作技术 |
具备完整的特效制作能力,能随时应需求对视频进行特效、文字效果、三维效果、动画效果、其他特殊动画的制作。 |
6 |
平面设计技术 |
具备平面设计能力,对静止画面,片头缩略图,视频内可能出现的平面画面进行设计。 |
2.商务需求
序号 |
名称 |
商务需求明细 |
1 |
投标限价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4万元,超过此价视为无效响应。 |
2 |
售后服务要求 |
(1)定期与甲方交流,对甲方在项目中可能存在的专业制作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甲方审查内容;
(2)乙方在合同期届满前15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工作报告书》,内容视频统计数据等,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甲方项目处理建议,供甲方在今后的工作和决策中参考。 |
3 |
拍摄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到甲方提供场地进行专题内容拍摄,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
4 |
报价要求 |
投标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且不仅限于设备费、保险费、差旅费、技术培训费、版权使用费、设备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
四、评标方法和标准
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详细评审及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综合评分表
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分数 |
|||
一、价格部分 |
20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备注:
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按公式计算评分 |
|||
二、技术部分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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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要求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满分,未响应的参数按负偏离扣分。
(二)评分标准:
其他项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负偏离超过5条整项不得分。(根据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负偏离。对于《技术要求偏离表》中投标技术响应与偏离情况填写不一致的,评委会可按负偏离处理) |
评委打分 |
2 |
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分析 |
15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分析,主要包括:
1.对本项目服务内容、范围及业务需求的理解;
2.服务项目工作的认识与分析;
3.对应措施及建议;
4.相关政策解读。
(二)评分标准: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四项内容得5分;包含以上二至三项内容得3分;包含以上一项内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响应情况进一步评审,方案包括:规划能力、管理、运行、制作、数据保存、交付方案等内容。
1.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行性高,加10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高,加8分;
3.方案全面性、可行性一般,加5分;
4.方案不全,可行性低,不加分。 |
评委打分 |
3 |
过往案例参考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
过往案例评选:
(1)具有相同种类视频制作案例,得5分;具有相似种类视频制作,得3分;具有可供本项目参考价值案例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过往案例获得相关奖励及嘉奖的得5分;案例具有广泛宣传意义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 提供项目相关案例,视频格式;
2. 案例与特检项目(机械设备类)相关;
3. 同时提供案例制作相关证明; |
评委打分 |
4 |
制作团队及硬件 |
1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团队及硬件部分,按以下标准评分:
1.制作团队经验:
项目服务团队成员具备3年(含)以上制作经验的,此项最高得5分;
2.制作团队规模:
项目服务团队人数规模超过5人(含),得5分;团队人数超过3人(含),得3分;其他不计分;此项最高得5分;
3.制作硬件:
项目服务所使用的全套制作硬件清单,根据主流商业视频制作公司所用硬件进行评分,(硬件视频输出能力超过4k 120帧,得5分;等于4k 120帧,得3分,低于4k 120帧,不得分),硬件设备最高得5分。
注:以上三项得分之和为本项评分内容得分。
(二)评分依据:
1. 2.两项根据相应项目及要求评分;
2. 3.制作硬件部分,根据主流商业视频制作公司所用硬件进行评分(全套硬件视频输出能力超过4k 120帧为基础)。 |
评委打分 |
5 |
制作能力保障 |
13 |
(一)评分内容:
1.提供可执行性高的、完整内容的案例脚本的,脚本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详细易懂,得5分;内容基本符合的得6分,其他不得分;
2.提供画面拍摄具体参数及建议的,
给出较高拍摄参数,得3分;其他不计分;
3.提供制作必需的特效、视频包装能力的:
项目服务所使用的视频特效解决方案,以及根据主流商业视频制作公司主流标准的视频包装方案进行评分,具备特效及视频包装能力的,得5分,具备一定特效能力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 2.两项根据相应项目及要求评分;
3.特效制作能力包括:AE特效、AI特效、三维效果等,视频包装包括视频剪辑后期、动画效果、特殊字体等。 |
评委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15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商务需求偏离情况 |
12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全部满足得满分,其他项目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负偏离超过3条整项不得分。 |
评委打分 |
2 |
诚信评审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3分。
(二)评分依据:
按招标文件格式如实提供《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承诺函格式及内容不得修改,否则不得分。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虚假应标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
评委打分 |
五、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正本和副本,(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招标人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
2.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3.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我院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官网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中标结果公示)。
六、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7月26日17:00截止。
2.投标文件相关材料:
(1)投标人投标承诺函;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3)开标一览表;
(4)技术和商务要求条款投标情况表;
(5)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投标人《营业执照》;
(7)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相关内容。
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一并放入密封文件内),并在袋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壹正壹副(壹式壹份)。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9)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10)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
(11)所有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快递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祝龙田路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基地)
联系人:郭亚婕 电话:0755-82283356
附件1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承诺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拍摄剪辑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W-01-2024013) 的采购活动。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的一切所需。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
2.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我公司愿以本承诺函填写的总报价为最终投标价格,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本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4.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5.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8.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惩戒清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10.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
11.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退还,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2.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3.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14.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盖章)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联 系 人:
日 期:
附件2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3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报价表
报价要求:
1.以下所有报价的货币均是“人民币”,单位均是“元”。
2.“报价总表”的报价是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报价总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
大写:
小写: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技术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
投标文件技术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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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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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和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来自 “技术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技术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技术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技术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作出说明,未在本表中作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5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
差别项名称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 |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度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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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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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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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作出说明,未在本表中作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6
采购编号:FW-01-202401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关于贵单位的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塔娜说电梯》小视频拍摄剪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W-01-2024013)招标,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三、我公司保证采购人拥有所投产品完整的所有权,不以保护知识产权或技术保密的名义对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任何限制。
四、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五、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八、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九、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即我公司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十、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即我公司不存在还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情形。
十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二、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产品/服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