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特检院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 FW-05-2025005
(2)项目名称: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 元(含税)
(4)标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部 |
单位 |
单次小计 |
灶台 |
烟罩 |
室内管道 |
备注 |
1 |
天宝分部 |
次 |
1400元 |
3.3米 |
4.5米 |
7米 |
有净化器 |
2 |
红岗分部 |
次 |
1200元 |
3.3米 |
4.7米 |
8.3米 |
有净化器 |
3 |
洪浪分部 |
次 |
1200元 |
2.2米 |
5.5米 |
7米 |
有净化器 |
4 |
特检基地 |
次 |
2200元 |
10米 |
20米 |
30米 |
有净化器 |
合计金额:6000 元/次(含 3%的增值税普票)。
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本项目为协议清洁,本次协议时间为合同签订日一年。合同生效期间需方按需清洗,一次一结一季度清洗一次,一年总金额不超过24000.00元。需方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供方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主要清洗内容为:烟罩、管道、风机、净化器、炒炉、操作台、厨房地面及风机的维护、更换老化的风机皮带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
(4)投标人需具备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四、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定日起1年,清洗方式按季度清洗;
(2)报价要求:
a、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b、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耗材费、运输费、风柜皮带的维护或更换皮带、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3)售后服务要求:
1.关于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交需求后,48小时内到需方指定的地点:(1.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2. 宝安区洪浪南路1号;3.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天宝路8号;4.宝安区石岩街道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清洗服务;并由需方指定人员验收;
五、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 3 月 15 日17:00前,超时无效。
(2)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2280936。
(3)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
(4)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一);
2.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3.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5.承诺书(附件二);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基本信息”页面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明确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附件一:
报价表
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 报价单价包括人工、材料、风机及风机皮带维护保养、税费、运费、人工意外保险、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单次造价分项表(人民币含税):
序号 |
分部名称 |
烟 罩
(元/米) |
灶 台
(元/米) |
室内风管(元/米) |
净化器(元/项) |
风机 (元/项) |
单次合计(元) |
1 |
特检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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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红岗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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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宝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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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洪浪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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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总合计(即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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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次标的厨房油烟净化清洗是用于职工食堂厨房的清洗,因今年有分部要搬迁取消也增加基地食堂使用量与日常的使用关系,具体购买数量无法准确预测,故设定总预算上限为24000.00元(人民币含税),单次预算上限为6000.00元(人民币含税)。
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此次招标单次总合计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为清洗服务,本次清洗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为期一年。合同生效期间需方按需清洗结算,一次一结,清洗服务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24000.00元(人民币含税)。需方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供方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承诺函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清洗维保服务。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盖章)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填表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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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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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
应)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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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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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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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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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主要经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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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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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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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要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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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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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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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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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关联关系类型 |
关联主体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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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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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
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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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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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
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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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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