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特检院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 招标需求公示 -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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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特检院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 FW-05-2025005

    2)项目名称:职工厨房设备油烟净化清洗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 元(含税)

    4)标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部

    单位

     单次小计

    灶台

    烟罩

    室内管道

    备注

    1

    天宝分部

    1400

    3.3

    4.5

    7

    有净化器

    2

     红岗分部

    1200

     3.3

    4.7

    8.3

    有净化器

    3

    洪浪分部

    1200

     2.2

    5.5

    7

    有净化器

    4

     特检基地

    2200

    10

    20

    30

    有净化器

    题-3

     

     

     

     

     

     

     

     

    合计金额:6000 /(含 3%的增值税普票)。

    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本项目为协议清洁,本次协议时间为合同签订日一年。合同生效期间需方按需清洗,一次一结一季度清洗一次,一年总金额不超过24000.00元。需方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供方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主要清洗内容为:烟罩、管道、风机、净化器、炒炉、操作台、厨房地面及风机的维护、更换老化的风机皮带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打印页面);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无以上违法情况,并依法遵守相关法律缴纳税收;

    4)投标人需具备油烟管道清洗服务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评标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

    四、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定日起1年,清洗方式按季度清洗;

    2)报价要求:

    a、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b、响应总价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耗材费、运输费、风柜皮带的维护或更换皮带、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

    3)售后服务要求:

    1.关于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提交需求后,48小时内到需方指定的地点:(1.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2. 宝安区洪浪南路1号;3.宝安区石岩街道应人石天宝路8号;4.宝安区石岩街道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清洗服务;并由需方指定人员验收;

    五、投标方式:

    1)投标截止日期:2025 3 15 17:00前,超时无效。

    2)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2280936 

    3)投标文件投递方式:快递或线下递交,快递到付的拒接,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

    4)投标报价所需材料信息:

    1.报价单(附件一);

    2.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3.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交货期及交货方式;

    5.承诺书(附件二);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三);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页面或截图(“基本信息”页面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页面);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所投投标文件,需在文件包装上明确所投项目和投标单位信息,包装必须密封完好,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未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无效处理。快递包装不能直接作为投标文件密封包装。

     

    附件一:

     

    报价表

     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 报价单价包括人工、材料、风机及风机皮带维护保养、税费、运费、人工意外保险、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3、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单次造价分项表人民币含税):

    序号

    分部名称

    烟 罩

    (元/

    灶 台

    (元/

    室内风管(元/

    净化器(元/项)

    风机 (元/项)

    单次合计(元)

    1

    特检基地

     

     

     

     

     

     

    2

    红岗分部

     

     

     

     

     

     

    3

    天宝分部

     

     

     

     

     

     

    4

    洪浪分部

     

     

     

     

     

     

    单次总合计(即投标报价

     

     

     

     

     

     

     

     

     

     

     

    由于此次标的厨房油烟净化清洗是用于职工食堂厨房的清洗,因今年有分部要搬迁取消也增加基地食堂使用量与日常的使用关系,具体购买数量无法准确预测,故设定总预算上限为24000.00元(人民币含税),单次预算上限为6000.00元(人民币含税)。

    此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此次招标单次总合计价最低者中标。本项目为清洗服务,本次清洗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为期一年。合同生效期间需方按需清洗结算,一次一结,清洗服务累计购买金额不超过24000.00元(人民币含税)。需方会在每次合同结束前对供方进行服务评价,服务满意则会再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

    承诺函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清洗维保服务。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如果我们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利。

    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招标文件之规定,遵守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7.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位:(盖章)

        址:

        话:

    联 系 人:

                                          

     

     

     

     

    附件三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盖单公章)            日期: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投标(响

    应)供应商

     

    供应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

    序号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

    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主要经营负责人

     

     

     

     

    2

    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

     

     

     

     

    3

    项目负责人

     

     

     

     

    4

    主要技术人员

     

     

     

     

    5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

     

     

     

     

    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

    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

    序号

    关联关系类型

    关联主体名称

    备注

     

    1

     

    控股股东

     

    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

    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

    2

    管理关系

     

    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

    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

    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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