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显微维氏硬度计维修服务项目公示 - 招标需求公示 -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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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需求

    招标项目名称:显微维氏硬度计维修服务

    采购编号:FW-04-2024021

    预算金额:31000.00

    评标方法:最低价

    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型号/货号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原装电脑主板

    P013/MTDS20001

    详见技术需求明细

    1

    2

    原装电脑硬盘

    ICF4000/MTDS20002

    详见技术需求明细

    1

    3

    人工费

    ——

    详见技术需求明细

    1

    注:预算金额包括检查费、更换配件总价、税费、运输费、劳务费、保险费等有关所有费用。

    二、技术需求

    1、所列耗材仅适用于Durascan-20显微维氏硬度计

    2、维修必须更换配件,配件须为本型号全新原厂家/原品牌的零配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货号

    故障说明

    技术性能参数

    作业类型

    维修预算

    1

    原装电脑主板

    P013/MTDS20001

    原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新的原装系统

    P013/T111201407规格主板,包含:1.VGA显卡接口1个;2.100M网卡接口1个;3. USB2.0接口2个;4. PS2接口1个;5 打印端口一个;6. 包含合成CPU及南北桥芯片。

    更换

    23800

    2

    原装电脑硬盘

    ICF4000/MTDS20002

    原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新的原装系统

    2GB CF硬盘,自带随机windows简化版特殊操作系统。驱动及其它软件及数据全部要现场调整调试

    更换

    4200

    3

    人工费

    ——

    ——

    上门更换配件和原厂硬度计软件安装,还原出厂数据并调试设备至正常状态

    修理

    3000

     

     

    三、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

    3、最近三年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本单位根据开标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审查为准);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重大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需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商务需求

    )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若国家和/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和/或制造商的规定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处理

    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应无偿并迅速解决本次维修服务的部件发生故障。

    2、关于交货、完工期

    1)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工作日维修服务

    2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

    3)中标人在安装时需提供所更换零配件的原厂盖章证明文件,以便采购人查验真伪。

    4)投标人必须承担货物运输调试性能测试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3、关于验收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项目验收合格

    a )中标人已按照招标文件对实际存在的故障问题完成维修作业

    b )维修完成后设备由采购人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所有检定项目需全部合格,费用由采购人自理。

    (三)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维修结束并经用户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本次维修服务所产生的对应款项。

    五、投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各分项价格各分项价格不得超过各分项预估单价,否则标书失效。分项价格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

    2、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3、报价所需材料:

    1)承诺(附件

    2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附件);

    3)报价表(附件三)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要有联系人或技术团队及后期服务方案等)

    5)商务要求偏离表(内容自拟,格式参考附件四)

    6)报价商联系方式及付款账号;

    7)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获奖证书或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没有,无需提供);

    9)不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需提供投标授权书(格式自拟),同时还需提供其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需体现出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缴费)时间等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投标文件需提供报价表和商务偏离表的,如没有响应标书要求,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招标截止日期2024921700前满足3家以上报价后即进行特检院内部开标。

    5、请投标商将报价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然后快递到深圳市特检院

    快递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 水田第四工业区北侧龙田北路北侧特检基地

    联系人:于沛含  电话:25920569

     

     

     

     

    附件一

    承诺函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我们收到你们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投标,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单位为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6.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8.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附件二

    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

    (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

    (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

    (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

    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

    知悉人(公章):

    日期:

     

     

     

     

     

     

     

     

     

     

     

     

     

     

     

     

     

     

     

     

     

     

     

    附件

    报价表

    1   报价要求

    1.1  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1.2  分项价格表应将所有服务的分项报价。

    1.3  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总价上限

    显微维氏硬度计维修服务

    大写:叁万壹仟圆整

    小写:31000.00元

     

     

    分项价格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货号

    维修单价(元)

    维修单价上限(元)

    1

    原装电脑主板

    P013/MTDS20001

     

    23800

    2

    原装电脑硬盘

    ICF4000/MTDS20002

     

    4200

    3

    人工费

    ——

     

    3000

    合计

     

    31000.00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四:

    商务需求偏离表

    序号

    差别项名称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需求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度

    偏离说明

     

     

     

     

     

     

     

     

     

     

     

     

    ……

     

     

     

     

     

    除上述条款以外,我司承诺全部接受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

    说明:

    1、本表中“差别项”是指投标文件商务响应和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不一致的项目,包括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项目,没有不一致的,本表可空白“招标文件商务需求”来自于 “商务需求明细”。

    2、对“偏离度”一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负偏离是指所响应条款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须及时留意采购人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修改或澄清公告,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商务需求与采购人最终公布的内容不一致(包括答疑、修改公告、澄清公告等内容)的,该条商务需求一律视为负偏离,如该条服务需求为不可偏离项,则可能导致废标。

    4、投标人应按其所提供标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投标商务响应,如出现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认定为最终评判标准。

    5、评标委员会有权对以谋取中标为目的的虚假响应予以认定,并视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文件中所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内容必须在本表中做出说明,未在本表中做出说明的差异,即使在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做出了说明,采购人也有权在谈判时或履行合同时拒绝接受,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履行合同,供应商拒绝履行的将视为违约。

    注:本表格需如实填写,将作为重要评标依据;本表格不可删改模板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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