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业务服务效能,实现客户“进一个门、取一个号、跑一扇窗,办所有事”的目标,力求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高客户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即日起,市质安院推出特种设备检验业务“一窗通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窗通办”业务受理范围
1.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资料审查、竣工验收申请。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
3.特种设备委托检验申请(需协议洽谈业务除外)。
4.报告领取。
注:不含需现场送检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业务(如安全阀校验、气瓶检验等)。
二、“一窗通办”工作模式
市质安院已调整业务大厅现有布局,设置了综合业务窗口,特种设备检验业务申报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的“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即申请人选择市质安院任一综合业务窗口进行业务申请,综合业务窗口即时办理,或受理后将申请资料通过内部流转方式,在2个工作日内(不计入办理时限)送至相应的办公区域(办理部门)办理,实现市质安院特种设备检验业务跨区域收件、受理。
对于有技术资料退还的报告领取业务,请申请人提前与综合业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登记(电话或窗口告知方式),按预约时间到约定的业务窗口办理。
三、综合业务窗口及联系方式
1.罗湖红岗院区
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32号特检大厦一楼
2.宝安洪浪分部
深圳市宝安区洪浪南路1号一楼
3.业务咨询电话
27590410、82400902、29612885、25928886
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