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设立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特检院”),承接原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质安院”)特种设备检验相关职责。深圳特检院已于2024年8月1日开始运作,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新的相关公告发布前,以深圳特检院名义作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技术服务的报告、证书、使用标志等文书,将以原深圳质安院专用章作为代章继续使用,其效力等同于深圳特检院印章,直至机构改革过渡期结束,再全面启用新的印章。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