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单位:
为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2019〕32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考试工作,保证考核考试质量,现就加强考核考试申请材料审核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各培训单位严格把关,确保所提交的考核考试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新取证
(一)申请材料清单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6.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深圳,或者工作单位在深圳。非深圳户籍但工作单位在深圳的,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7.申请表工作单位、工作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项需完整;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1.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十四条的规定;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项目申请人需要具备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二、复审
(一)复审申请材料清单
1.原作业人员证(原件);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表工作单位、单位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填写项需完整;
5.工作经历方面,原证聘用记录连续中断未超过1年,并加盖深圳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章,聘用记录栏公章必须清晰可辨;
聘用单位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应持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由登记证中“使用单位名称”栏载明的使用人签字,并注明设备代码(电梯设备注册代码式样:31104403002010004822);
6.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打印的原作业人员证查询结果。
(二)复审申请时间
从2021年3月1日起,应当在原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届满1个月以前提出申请,并不超过3个月。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四)其他要求
1.根据同一项目一本证件的原则,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使用,避免一人同项多证的情况。例如:申请人同时持有电梯T1、T2证,复审时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一本进行复审,复审后将此两本证收回,统一换发为T证;如其中一本已复审,原则上应将另外一本待复审的证件收回。应收回的证件在提交复审材料时一并提交。
2.原发证机关非深圳市,且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显示为“待确认”状态的,无法进一步核实的,不予受理。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新取证(陈老师),电话:0755-28079206;复审(胡老师),电话:0755-22724886)